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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服务大厅简介

2020-05-19 17:21:06

 

诉讼服务大厅是我院对外服务涉诉群众、联系社会各界,对内服务审判执行各部门,集诉前咨询、诉讼指导、立案审查、财产和证据保全、诉前调解、诉讼信息查询、诉讼费用收缴、司法救助、材料收转、法官联络、判后答疑、法律文书送达、公告办理、投诉举报、便民服务等工作为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。
大厅分为安检导诉区,自助服务区,诉讼事务人工办理区,当事人等候区,诉前调解、法官联络及判后答疑区五个功能区域。大厅中设置了电子显示屏,滚动播放各项诉讼服务内容;设置专柜陈列诉讼服务指南、风险提示、案件流程、收费标准、司法救助、调解工作、工作流程表等宣传小册子,方便群众取阅,及时了解诉讼相关事宜;摆放自动查询服务器,为涉诉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自助查询服务;配备饮水机、老花镜、桌椅纸笔、打印复印设备,并由专人担任诉讼引导员,为来访群众及时提供诉讼指导和服务;专门为弱势群体和微小企业开通诉讼绿色通道服务,从立案到审判执行为其提供更为快捷高效的诉讼服务;设置服务评价器、投诉意见箱,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诉讼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意见建议。
同时,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严格执行《诉讼服务大厅窗口工作流程》、《诉讼服务大厅工作职责》、《立案信访工作人员行为规范》、《案件流程管理规则》、《关于法官判后释疑的若干意见》、《工作职责》、《弱势群体、微小企业诉讼绿色通道实施意见》、《首办责任制》等规定,认真践行“为大局服务,为人民司法”的工作主题,努力将服务大厅建设成为“功能完善、制度健全、设施齐备、服务到位”的司法服务场所。
1、安检导诉及诉讼引导。执勤法警负责进行安检,对来访人员出示的人民法院的通知、传票,律师工作证、授权委托书或有效身份证件进行验证,询问来访人员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,根据来访反映问题的性质、程序和目的,进行登记,并由专人负责来访接待引导至相关区域办理相关事宜。
2、立案审查。负责对本院管辖的一、二审诉讼案件、执行案件、抗诉案件、国家赔偿案件等进行立案审查,及时接收、审查案件材料,办理立案手续,核算、收取诉讼费用。
3、立案调解。专门设置调解办公室,由经验丰富、业务素质高的法官或专职人民调解员、退休法官等进行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。
4、救助服务。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,特别是涉及老弱病残、下岗职工、农民工等追索赡养费、抚养费、养老金、抚恤金、拖欠工资的,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,决定诉讼费的减、缓、免除。
5、查询咨询。通过柜台窗口接待、登记本、触摸屏、电话、网络等手段和形式,为当事人提供承办法官及审判庭、开庭时间、案件流转、执行进展等案件信息查询服务。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。
咨询电话:0876-2199031。
咨询专用QQ邮箱:2815089534。
投诉电话:0876-2199042、2199011。
6、材料收转。接收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,并负责转交承办法官或合议庭。
7、法官联络和判后答疑。专门设置法官联络和判后答疑办公室,为当事人或代理人对本院正在审理、审查、执行的案件提供与承办法官联络会见的场所。针对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提出的疑问,通知原承办法官、相关审判庭进行答疑释惑,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。
8、公告办理。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办理在《人民法院报》刊登开庭、宣判、送达裁判文书等公告事宜。
9、法律文书送达。负责向当事人或代理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,并办理送达手续。

10、便民服务。为来访人员提供纸币桌椅、打印复印、传真、电子查询、老花镜、助听器和饮用水等服务;设置残障设施、开通绿色通道,为弱势群体、军人或均烈属等优先办理各项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