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表彰全州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
2015-11-27 16:30:35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》,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,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,
对上述公示的表彰对象如有意见,请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2日向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反映。受理电话:0876-2199026。
拟表彰名单:
一、全州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名单(9个)
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
文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
西畴县人民法院鸡街人民法庭
马关县人民法院八寨人民法庭
麻栗坡县人民法院铁厂人民法庭
砚山县人民法院平远人民法庭
丘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
广南县人民法院珠街中心人民法庭
富宁县人民法院木央人民法庭
二、全州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个人(10个)
韦祖庆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
张雯静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
杨景景 文山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
杨培理 西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
田 健 马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
杨仁庆 麻栗坡县人民法院天保人民法庭副庭长
傅得斌 砚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
袁 杰 丘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
张 宁 广南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
陈晓丽 富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
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
2015年11月27日